学校简介:
西北师范大学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。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, 1937年"七七"事变后,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、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,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,后改为师范学院。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,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,1941年迁往兰州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。同时,恢复北平师范大学(现北京师范大学)。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,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,改称甘肃师范大学。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。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。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、硕士、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。现有教育学、中国语言文学、历史学、数学、化学、物理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地理学、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教育学、心理学、中国语言文学、中国史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地理学、生物学、美术学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, 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。
报名条件:
(1)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守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。
(2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获得学士学位,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(含三年),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。对已获得的学士、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(境)外学位的,其所获的国(境)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。
(3)有一定专业基础,在教学、科研、专门技术、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。
报名办法:
(1)学习中心报名。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位证书、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、电子照片(必须是蓝底照片)。报名截止时间以西北师范大学通知为准。
(2)经我校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,无需参加入学考试,即可参加我校课程学习。
课程学习:
(1)学习方式:采取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。
(2)学习时间:寒假、暑假期间或周末集中授课。
学习费用:
学费:6000元,综合服务费:23800元,合计费用:29800元。(教材、资料自购,学校提供教材版本号)
课程设置:
课程类别 | 课程代码 | 课程名称 | 学分 | |
必修课 | 公共必修课 | M0051001 |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| 2 |
M0050005 |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| 1 | ||
M0101222 | 第一外国语 | 2 | ||
专业基础课 | M0132001 | 美学原理 | 3 | |
M0132002 | 艺术心理学 | 2 | ||
M0132003 | 论文写作 | 2 | ||
专业必修课 | M0133301 | 展示设计 | 3 | |
M0133302 | 公共设施设计 | 3 | ||
M0133303 | 壁画艺术 | 3 | ||
M0133304 | 建筑与装饰艺术 | 3 | ||
M0133305 | 雕塑艺术 | 2 | ||
M0133306 | 景观艺术 | 3 | ||
M0133307 | 创作 | 2 | ||
选修课 | 专业选修课 | M0134001 | 摄影与图像技术 | 2 |
M0134002 | 敦煌美术研究 | 2 | ||
M0134001 | 公共艺术创作与实践 | 2 | ||
M0134002 | 装饰艺术创作与实践 | 2 | ||
M0134004 | 西北民族民间美术研究 | 2 | ||
公共选修课 | M0007000 | 语言能力提升课程 | 1 | |
M0006000 | 荣誉课程 | 1 | ||
其他培养环节 | M0035801 | 学术讲座或报告计1学分 | ||
M0035802 | 专业实践计 1 学分 | |||
总学分 | 不低于 35 学分 |
备注:以上课程的设置仅做参考,相关课程的安排将根据我校培养方案执行。
证书颁发:
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,且考试成绩合格者,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。
其他事项:
(1)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论文、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申请资格。
(2)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,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,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,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(3)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,如遇国家政策变动,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。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。
授课地点:
西北师范大学长三角地区(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)学习中心。
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!